律师解读: 最高院所发布的第二号指导案例明确了,在二审期间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属于诉讼外和解,其效力要比已生效的一审判决的效力低。同时也指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案件的被告没有依约履行和解协议已构成违约。在本案中,被告可考虑就和解协议另案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中止一审判决的执行,并积极履行和解协议,以期法院以被告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终结一审判决执行的结果。
一、案件性质与核心争点本案属于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集中在:《房地产求购确认书》2.4条款的效力→ 是否构成《民法典》第496条意义上的格式条款?是否无效?(注:《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此处将原《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更新。编者,2021年1月2日)“跳单”违约的判断标准→ 买方是否“利用”了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多个中介并行挂牌的情形下,买方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是否违约二、法院认定的关键法律观点1. 合同性质与条款效力法院认定,《确认书》实质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2.4条款是防止跳单的格式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违约金条款。该条款并不免除中原公司的责任,也未显失公平,故有效。法院强调该类条款在中介行业中普遍存在,其合理性在于保护中介合法收益。2. “利用信息、机会”等条件的判断标准核心要件:买方是否基于中原公司提供的特定信息、机会达成交易。如果房源信息本身是公开的或通过其他正当途径可获得的,买方选择不同中介促成交易,不属于违约。换句话说,违约的前提是买方交易的达成与中原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因果关系。3. 本案事实的适用卖方同时委托了多家中介挂牌,房源信息并非中原公司独
一、案例背景近期,关于一起典型的网恋诈骗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案件的受害者小鲁是一名名牌大学博士毕业生,在武汉一家大型企业工作。由于家人催促,小鲁在一家婚恋网站注册,尝试通过互联网寻找伴侣。此类案件在现代社会中并不少见,反映出网络交友平台的风险与法律漏洞。二、事件经过初识与交往6月底,小鲁在婚恋网站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周玉的漂亮女孩。两人迅速建立了联系,并通过微信加深了交流。短短几天内,周玉便提议小鲁充值成为网站会员,并缴纳7800元费用,保证两人能见面。然而,周玉提出直接将这笔钱转给她,声称见面后会归还。小鲁信以为真,分两次向周玉转账共计7800元。借钱与失联几天后,周玉以哥哥欠高利贷为由,向小鲁借钱3.2万元。出于信任,小鲁毫不犹豫地转账。然而,当小鲁决定前往长沙见周玉时,收到了对方自称是骗子的消息,并被对方拉黑,小鲁顿时陷入绝望和困惑。三、法律分析(一)诈骗罪构成要件本案中,周玉的行为明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玉通过虚构身份、编造借口,骗取了小鲁的信
7月27日,杭州的某女士原本只是想去美容店理个发。她心里很清楚——高档理发几百元,普通理发十几元,自己也就随便弄一弄。可谁能想到,这一趟下来,她不仅花光了积蓄,还背上了20万元贷款——办了一张所谓的“黑钻卡”,总共花费高达23万元。事情经过堪称“连环套”:第一步——“免费体验”拉开序幕刚进店,店员热情招呼:“做个免费的推背放松一下?”某女士想,免费也没坏处,于是就答应了。第二步——项目叠加、价格悄然提升推背还没结束,店员又安排她做一个叫“紫竹微排”的项目,材料已经蒸上,体验价800元。某女士觉得还能接受,就做了。第三步——“专家诊断”制造危机感一位所谓的“老师”出现,神情凝重地告诉她:“你的身体很严重,需要尽快调理。”第四步——贷款消费一步步陷入某女士拒绝不了劝说,店员就主动拿起她的手机,帮她申请各类贷款——微信贷16万,支付宝借呗4万,其余自己支付。很快,她签下了多项理疗项目合同,并办理了23万元的“黑钻卡”。如今,每月一万元的还款让她喘不过气。她找到美容院要求退钱,却被告知:“所有项目都有你签名,按法律我们一分钱不退。”真的就分文无退吗?答案是——未必!如果某女士所述属实,这家美容
目录 1.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 2.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 3.王江超等3人诉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46秒,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突发7.0级地震。震源深度约20公里,山崩地裂,惊动全国。就在地震发生前短短数秒,地震预警APP、微博推送、新闻客户端、电视台等多渠道已向公众发出ICL地震预警信息。尽管多方第一时间预警,地震仍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截至8月10日12时,“8·8”九寨沟地震已造成20人遇难(其中游客6人,本地群众2人,12人身份未查明,另新增1人身份未查明),431人受伤(18人重伤,其中17人已送往成都、绵阳救治,1人仍在松潘县医院救治)。灾情令人痛心,但同样令人感动的是,地震发生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再次成为中国人的集体行动——有人慷慨解囊,有人奔赴现场志愿服务,有人用自己的方式传递温暖。然而,作为律师,我必须在此敲响法律的警钟。根据以往多起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经验,一旦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公众爱心被激发,总会有不法分子和不合规的社会组织打着“慈善救灾”的旗号向社会公开募捐。他们往往利用大众对灾区同胞的同情心,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直播间等渠道发布所谓“救灾募捐”信息。但问题在于——这些组织中,不少既不具备合法的公开募捐资格,也没有任何透明的资金使用
柯劲恒律师
专注商事纠纷及企业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