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给差评被暴,商家行为恶劣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专业评论 · 2018-08-19 · 123 人浏览

12号晚,因为几个好友来余女士所开的麻将馆打牌,随后她通过一家订餐平台在附近一家烧烤店点了烧烤。好友吃过烧烤后,提出部分食品并没烤熟,味道也很一般。第二天上午,余女士在订餐平台对商家进行评价时点了差评。当天晚上8点左右,余女士来到自家麻将馆内看守,随后七八个人拿着棍子,拖着余女士问是否是其给出的差评。余女士的丈夫遭对方殴打。余女士丈夫入院后因为脑挫裂伤、脑干损伤立即被转入ICU,医生曾下达病危通知书,好在经过抢救后,现在生命体征暂时平稳。       随着互联网发展,有不少朋友会在网上点外卖,有时候会吃上不好吃的外卖可能会给上差评,不过有人给了差评却被打,难道东西不好不让人说吗?如果对选购商品或卖家的服务态度不满意难道不能够给差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作者认为,商家的行为恶劣,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若警方不予立案,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 作者:柯劲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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