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跨境破产重整已成为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的一项重要法律机制。它不仅涉及债务人的全球资产和债权人的利益,还必须应对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复杂互动。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制定跨境破产重整计划时,有效地评估和平衡各国法律的差异与影响,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通过深入分析国际法律框架、司法管辖权、国际合作等关键要素,本文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视角,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企业顾问和政策制定者在处理跨境破产案件时提供指导和启示。一、法律挑战1. 立法现状与不足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第5条虽然规定了破产程序域外效力的内容,但对于境外破产程序的域内效力,立法仍然较为原则性和笼统。这种不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导致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影响跨境破产案件的效率和公正性。2. 互惠原则的实践难题互惠原则作为承认和执行境外破产程序的重要依据,其实践要求高标准的对等待遇。然而,由于国际间法律体系的差异,实现真正的事实互惠存在难度,这限制了跨境破产重整的国际合作。3. 国际合作的局限性尽管国际上有《跨国界破产示范法》等法律文件,但我国尚未加入这些公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在跨境破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法律

破产重整 · 01-10 · 114 人浏览
跨境破产重整的艺术:平衡国际法律差异与利益相关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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