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快速回款——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基本案情】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因兴建多个建设项目的需要,某混凝土公司分别与某工程公司、某建筑公司等工程承建方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某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在某混凝土公司如期履行义务后,某工程公司、某建筑公司等因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迟迟不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2021年12月某混凝土公司分别将某工程公司、某建筑公司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货款及违约金共71.5万元。【裁判结果】兴宁市人民法院开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该4件涉某混凝土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根据某混凝土公司申请,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告财产。在立案受理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成功促成其中3件案件和解,被告主动结清货款及违约金共65万元;快审快结被告为某工程公司的1件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向某混凝土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6.5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中,人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A收购了B在目标公司甲公司的股权,在收购之前,A为了避免甲公司存在大量未披露债务,还特别找了律师对甲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律师的尽职调查显示甲公司是不存在巨额债务的。结果,A公司收购后不久,涌现了大量担保债务。基本上是B在持股甲公司期间,用甲公司对外进行债务担保所产生的,而且是真实发生的。这时候甲公司因为承担连带保证,资产被法院查封,甚至日后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即使A与B之间的股权收购协议有明确约定股权变更登记前的债务由B承担,但甲公司仍然要承担债务,只是承担后,A可以向B追偿。如此一来,A收购甲公司,正常经营甲公司的目的就难以实现,或者实现得非常困难。例子里甲公司突然涌现的大量债务,就叫做或然性债务。这种债务的特点在于:在收购前调查不出来,一般人很难察觉。具有一定隐秘性和不可预见性。 怎么办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目标公司存在大量或然性债务呢?在大型企业并购中,可以考虑用新瓶装旧酒的方式。其实收购一个企业股权,一般情况下是想获得该企业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如生产设备、车间等)和无形资产(如品牌等),可以设法选择性地将目标企业
柯劲恒律师
专注商事纠纷及企业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