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有限合伙,就不得不先说传统的合伙模式,我们称为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的企业模式为:甲、乙、丙三人合伙创设一家普通合伙企业A,注册资本10万元。A对外负债1个亿,甲乙丙三人要各分担多少钱呢?答案是,甲乙丙三人对这1个亿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普通合伙企业的特色是,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说完普通合伙,我们再来看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企业模式为:甲、乙、丙三人合伙创设一家有限合伙企业B,注册资本10万元。甲是B的普通合伙人(俗称GP)占20%财产份额,乙、丙是B的有限合伙人(俗称LP)各占40%财产份额。这时候,B对外负债1个亿的话,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要各自承担多少责任呢?答案是: 1、甲对1个亿承担连带责任;2、乙、丙仅各自承担注册资本10万元的40%,即各自承担4万元。 现在大家可以看到有限合伙的好处了,那就是有限合伙人能够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样对公司的债务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在有限合伙的模式中,只有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普通合伙人岂不是冤大头?普通合伙人有什么
柯劲恒律师
专注商事纠纷及企业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