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杨某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为泄私愤高空抛物,受到严厉刑事制裁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22日下午6时许,杨某兴因退还租房押金问题,与其租住的中山市民众镇六百六路149号“天添住宿”房东王某秋产生纠纷。随后,杨某兴为泄私愤,站在上述出租屋四楼阳台处,不顾他人安危,将啤酒瓶、床板、菜刀等物品扔至楼下道路,导致群众围观以及交通阻断。民警到场劝解后,杨某兴继续往楼下扔床垫、餐具等物品,并以自杀、扔煤气罐等方式与民警对峙。直至当晚11时许,民警破门而入将杨某兴抓获。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粤高法发〔2020〕3号 为妥善审理涉及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指导原则 第一条 【审判价值导向】审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应加强创新成果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维护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第二条 【保护创造和运用】审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应保护和促进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依法保护从事网络游戏开发、运营、服务等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一批)目 录1.庄某诉文某寿等保证合同纠纷案... 1——采纳香港律师法律意见解决涉港民商事纠纷... 12.圳通公司诉协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3——确认港籍调解员异地调解商事纠纷效力... 33.永绅公司诉粤飞公司等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 4——确定内地船舶在澳门水域碰撞责任认定... 44.澳门钜记公司诉澳人岛公司等侵害商标专用权案
企业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江苏高院给企业的60条风险提示,手把手的教您如何避免企业运营风险。包括: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三、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四、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六、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以下一一为您解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
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并不是僵硬冰冷的,而是带着对法律最虔诚的信仰,用法用理用情,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定分止争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 纵观千年的文明印迹,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追求从未中断过。历史上广为传颂的“抗旨怒斩陈世美”的包拯,“证物必得实焉”的宋慈都是我们今天秉公执法可以效仿的典范。时代在进步,公平正义在当今时代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法律条文不再“冰冷无情”,
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限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失信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执行实务中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措施常见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文标题:《女孩,小心向你借钱的“男朋友”》 女孩,小心向你借钱的“男朋友”。每当各种节日、特别“数字日”来临,商家总能想尽办法将其变成情人节。但是恋爱虽好,坑也不少。 谈恋爱吗?借钱不还的那种。 为避免各位精致的猪猪女孩省吃俭用攒的钱被“男朋友”借走不还,法官贴心的总结了几个典型小案例供大家参照学习:
作者:舒锐本文为北京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 舒锐法官在北京市律协第80期实习律师执业培训中讲话稿 法官谈律师,这个是主办方给我定的题目。我和主办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我们成立了事实上委托合同关系,我的合同义务是此时此刻在此处,为你们做一场题目为“法官谈律师”的交流分享。对于具体的交流内容,合同没有约定。这是我和主办方第一次合作,没有交易习惯,这也没有啥行业惯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恐怕难以推断出我应该交流点什么。我只好诉诸于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并参照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该份合同进行目的解释。
【来源】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123-124页 当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就存在着清偿顺序的问题。而在一般民事债权的清偿中,则存在清偿抵充的规定,即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
柯劲恒律师
专注商事纠纷及企业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