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发微博侮辱四川牺牲辅警被拘留

专业评论 · 2018-09-20 · 161 人浏览

     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消息,网名为“麦邦橱柜衣柜”的账号在新浪微博公然发表对四川牺牲英雄辅警的侮辱性言论。当晚,网安支队立即同公安沣东分局将发布该言论的李某抓获。李某对其于2017年9月21日在新浪微博跟帖留言公然侮辱在执行抓捕任务中光荣牺牲的四川省剑阁县辅警杨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沣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网友们纷纷叫好。互联网没有法外之地。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此外,本作者认为,李某对牺牲辅警的侮辱,还侵犯了辅警家属的名誉,辅警家属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 作者:柯劲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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